南京邮电大学MBA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规定

作者:文章来源:点击数:595更新时间:2016-02-20

根据教育部MBA培养规定以及《南京邮电大学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及处理规定》,为了提高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MBA教育中心将对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

一.检测权限与过程

1.  MBA学位论文经导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论文检测。

2.  申请答辩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一周左右,由MBA教育中心统一提交研究生院进行检测。

3.  学院统一向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稿全文(具体提交方法和时间将另行通知),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对提交的论文进行检测。

4.  个人提供的论文检测结果不得作为论文送审和答辩依据。

二.提交检测的论文要求

1.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学位论文的各项规定要求;

2.          学位论文均为word文档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不包括图片);

3.          学位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doc

4.          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三.相似性检测及检测结果处理

1.  论文相似检测采用文字复制百分比进行度量。文字复制百分比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  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视为通过检测,检测通过的论文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被检测论文的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视为未通过检测。检测未通过的论文必须进行修改并列入盲审名单。论文整体文字复制百分比≥30%<50%的论文的修改时间不少于 1 个月。论文整体的文字复制百分比≥50%的论文,或主要章节的单章文字复制百分比≥40%的论文,其修改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并将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书面通报,MBA教育中心将采取措施,督促学生修改和完善论文。

3.  检测合格的论文学校抽检部分由学校送审,其余由MBA教育中心统一送审。

4.  对检测不通过的学位论文,不得进入本次论文送审环节,学位与培养办公室提供简明的检测报告。论文修改后经导师同意方可进行重新检测。如果论文第二次检测仍不通过,则视为“学术失范行为”,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2.  学位与培养办公室不接受任何其他论文的检测委托。

3.  各位导师加强对学位申请人的论文管理,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

本规定从2014910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南京邮电大学MBA教育中心和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